4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0-09 15:33:28

  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96号)要求和重点专项评审立项工作安排,我中心定于2023年10月14日至11月1日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设立评审分组,在科技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行专家和财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答辩评审采取多场景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在各项目牵头单位设置的答辩会议室登录科技部视频评审会议系统进行答辩(登录网址:spps/p)。

  3.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结合申报单位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审,答辩PPT请制作成16:9的格式。

  4.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评审专家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所提问题匿名反馈至项目申报人。评审专家预览申报书时所提问题与答辩时所提问题不一定相同,且不需要项目申报单位在信息系统中回答。

  1.项目答辩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主讲,参与答辩的应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或项目骨干,原则上不超过3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答辩场所。若项目负责人不能进行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不可委托非项目组成员),并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1日17: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cn(逾期不予受理),原件寄送至我中心。

  2.答辩评审前须进行评审环境测试,项目申请方应提前阅读《科技部多场景模式视频评审系统答辩人操作手册》、《PPT、视频文件播讲注意事项》和《Windows 11操作系统浏览器及PPT关闭硬件加速操作》等文件(邮件发送),选择适宜空间(独立房间、网络通畅、光线充足、环境噪音低)作为答辩室,提前自测设备、软件和网络运行情况,熟悉视频评审系统操作界面。我中心工作人员将于评审会前1-5天联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进行多场景视频评审系统测试。测试时,须在正式答辩时使用的网络环境和设备上进行。

  为预防因设备或网络突发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答辩中断,建议在答辩时准备2台电脑并做好网络备用(如手机5G热点)。

  3.项目答辩人员须在正式答辩前30分钟登录系统,在线等待会前测试,确认设备和网络状态等是否正常。测试结束后,做好答辩准备,在线等待正式会议邀请。

  4.项目答辩人员须严格按照项目视频答辩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邮件通知)进行答辩,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答辩。常规项目汇报时间15分钟,评审专家提问时间30分钟,共45分钟;青年科学家项目汇报时间15分钟,评审专家提问时间15分钟,共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和答辩要求,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5.项目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须自觉遵守各项评审纪律规定,严禁“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5层,项目管理二处病原学专项管理组;电话,。

  关于召开“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申报项目(第一批)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根据“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申报项目(第一批)评审工作安排,兹定于2023年10月9-13日召开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视频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申报项目通过正式申报形式审查且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的项目。

  1. 根据本批次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邀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 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地点见邮件通知。

  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日扫描并发送至:.cn,并电线.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 常规项目答辩评审汇报时间为15分钟,专家质询30分钟,共45分钟。青年科学家项目汇报10分钟,专家质询20分钟,共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 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依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3年度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定于2023年10月14日至15日召开“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指南项目视频答辩评审和“揭榜挂帅”项目答辩论证会议(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榜单)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常规项目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揭榜挂帅”项目采用答辩论证方式进行。各项目在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安排将邮件通知。

  3. 本次答辩评审(论证)过程中,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经费预算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4. 专家可在会前至少5天线上预览项目申报材料,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亲自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需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于10月12日16:00前将签字盖章件发送至邮箱.cn(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2.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请项目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常规项目答辩时间为45分钟,其中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青年科学家项目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申报人汇报10分钟,质询问答20分钟。对于有2支及以上团队申报的“揭榜挂帅”项目,采用竞争性论证方式进行,包括负责人汇报与专家质询、揭榜团队互相质询和总结陈词等环节,最后专家组讨论形成答辩论证意见。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专家提问。如超时,将自动切入到下一个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评审遵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行为。如有违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项目答辩评审工作安排,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定于2023年10月16至17日召开“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3年度公开指南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答辩过程中,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 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地点将以邮件形式通知。

  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日扫描并发送至:.cn,并电线.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 常规项目答辩时间为45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出规定时间,将自动切换至下一个项目答辩。

  4.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 评审遵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关于召开“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3年度公开指南申报项目(青年科学家)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项目答辩评审工作安排,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定于2023年10月13至14日召开“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3年度公开指南申报项目(青年科学家)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答辩过程中,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 本次答辩采取多场景评审的方式进行。项目组、专家、会务人员在线下不同的场所,通过专用系统进行视频连线,答辩前将统一组织测试。

  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日扫描并发送至:.cn,并电线.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 项目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0分钟,质询问答2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出规定时间,将自动切换至下一个项目答辩。

  5. 评审遵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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