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0-09 15:34: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8号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9号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帐户卡、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2024年10月8日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7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7,198,113.21元(不含税)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02,801,886.7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7,198,113.21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7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1,726,415.10元。

  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2660号《验证报告》。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导致收益率产生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已制定《现金管理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日常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同时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再升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4、《华福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任。

  ●累计转股情况:再22转债自2023年4月12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有53,000元再22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数881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863%。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509,947,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896%。

  ●2024年第三季度转股情况:本季度可转债转股的金额为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6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公开发行了5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1,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93号”文同意,公司5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0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再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3年4月12日至2028年9月28日,初始转股价为6.04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再22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应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再22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2023年6月16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再22转债”转股价格由6.04元/股调整为6.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时“再22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号)。

  2、2024年6月18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再22转债”转股价格由6.00元/股调整为5.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再22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号)。

  3、2024年9月3日,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再22转债”转股价格由5.97元/股调整为5.9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再22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号)。

  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53,000元“再22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数8813股,占“再22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863%。其中,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有0元“再22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股票,转股股数为0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再22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09,947,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896%。

  1、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再升科技”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再22转债”股本结构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在保障公司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已制定《现金管理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日常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一)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开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日以传真、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郭茂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天职国际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天职国际、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信永中和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为信永中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综合考虑信永中和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等情况,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相关公开招标、开标、评审流程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充分了解了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保障了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拟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决定,审计收费标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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