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城市化进程,促使地名规划的产生,地名规划应属于城乡规划体系中的一种专项规划,在满足新城规划区对地名需求的同时,要保护地名文化遗产。北京通州、大兴和平谷三座新城的规划建设与地名的演变特征,具有典型意义。新城地名规划以历史地理学为理论基础,采用不同的技术路线,塑造特色文化的城镇地名体系。
地名承载人与环境的关系,蕴含社会记忆,作为无形地标,是居民意象中不可或缺的元素。1992 年联合国第六届地名标准化会议9号决议:地名有重要的文化和历史意义,随意改变地名将造成继承文化和历史传统方面的损失。并于2007年第九届会议确定地名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近年来的快速城市化进程,城镇建设用地迅速蔓延,催生了大量没有文脉的新地名,历史地名却成批量地消失。同时,居民无法认同新地名,削弱了地名的文化归属感,城镇地名规划便应运而生。
国际地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利用和环境变化方面,如Angela Melville研究了澳大利亚摇篮山—圣佳尔湖国家公园地名命名,显示了自然环境的变化过程。通过地名研究民族宗教、政治运动也是热点问题,如Derek Alderman研究 MLK 街纪念马丁路德金的意义。还有殖民、人口迁移方面,如George Stewart 通过回顾北美殖民过程来分析美国地名命名的历史。
在地名应用方面,国内学者的研究注重于实务操作方面。以“地名规划”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期刊库中检索,自1989年至2012年相关研究文章得到71篇,研究方向主要分为地名规划的归属问题,地名规划编制程序、原则、案例,地名设计与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国内对地名规划领域的研究在理论高度上亟待提升,地名问题具有多学科的属性特征,利用相关学科理论进行综合研究,促进地名规划的编制更加科学与规范。地名文化遗产如何保护与应用需要深入广泛地研究,对城市文脉、历史街区的复兴以及居民的认知都有深远的意义。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年)》设计了11座新城,包括通州新城、大兴新城和平谷新城。通州新城确定为北京东部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是面向区域的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服务新城,也是北京参与环渤海区域合作发展的重要基地。金代,北运河漕运兴起,通州成为漕运重地,1151年改潞县置通州,取“漕运通济”之意。自此因漕运事务,通州的经济政治地位更为突出,成为京杭运河北端的漕运枢纽和仓储要地。因此,通州产生了大量与运河漕运相关的地名,形成了通州地名文化的特色。
大兴新城定位为北京未来面向区域发展的战略性节点,是北京重要的物流中心,现代制造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重点培育地区。大兴县最早为金代迁都燕京后的附郭县,直至民国时期沿袭不改。1935年,县治迁出北京城,先后经北大红门、南苑、青云店等地,最终于1954年迁入黄村。大兴区西部属于永定河洪泛区,东部属于皇家园林,元代为放马飞放泊,明清时期为南苑。清末南苑开禁,促使大量堂庄地名出现。
平谷新城定位为北京东部的都市型工业、现代制造业、物流及休闲度假基地。平谷境内三面环山,中间是小盆地,泃河与洳河屈曲相流,上宅、北埝头发现著名的新时期遗址“上宅文化”。西汉置平谷县,北魏之后或废或置,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平谷县,沿袭至民国时期。平谷地名整体上突出体现了秦汉及其以前的文化特征。
三座新城作为北京市区域发展和空间布局的重要节点,规划建设用地大量增加,都比较迫切需求地名规划。这三座新城的发展历史和地名的生长过程各具特色,代表了三种类型,通过比较分析,有利于地名规划的理论升华。
三座新城地名规划以历史地理学为理论基础,根据各新城地名特点和发展需求,采取不同的规划思路(表1)。通州独具特色的漕运文化地名,地名规划重点在于保护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大兴地名规划采用城市意象理论;而平谷地名规划,注重居民的地名认知,进行问卷调研和实证分析。
历史地理学是研究历史时期的地理问题,复原过去的地理环境,并探索地理环境演变的过程。地名作为历史地理学的重要研究对象,对呈现过去的土地利用、环境变迁、人口迁移等方面具有关键的作用。
新城地名规划中利用“水平横剖面”法研究三座新城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地名空间结构,绘制“地名原点图”。所谓“地名原点”,即通过梳理档案、方志、古地图等历史文献,以及碑刻、墓志等考古资料,经实地考察,确定地名最初的发展点,能够清晰地辨认地名的出现、成长、迁移、扩展、消失等发展过程,确切地了解区域地名的发展脉络与文化特征。这是新城地名文脉的延续、发展定位,以及构建特色地名文化景观的必要途径。
新城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城郊村庄地区,“地名原点图”主要将村落地名与同比例尺的地形图、规划图进行叠加校对,即可以保存面临拆迁村庄的空间形态,在新地名设计时,又能够比较精确地定位。
通州是地名文化遗产的集中区域,尤其是与漕运相关的地名,种类繁杂,需要甄选这些地名文化遗产进行新地名的设计,地名评价模型能够相对科学地分辨出地名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等级。
地名评价模型,依据系统性和整体性原则,选取地名产生与使用年代、历史文化意义和感知度三个一级指标,划分11项二级指标、34项三级指标,并按照0~5赋值,对每个地名进行加权计算,得分高的地名则重要程度高。评价模型如下:
其中,F代表某个地名的综合评价得分,评价指标为n项,为三级评价指标的得分,为二级指标的权重,d代表一级指标的权重。
根据地名发展的特征,通州新城划分为八个片区:老城、张家湾、潞城、宋庄、高楼金、永顺、河东。使用地名评价模型对所有的存量地名进行评价,按得分高低分为三级保护名录(见表2,一、二级保护名录),并在地名设计时优先使用。如新城的主干路和次干路选取一级、二级保护名录中的地名命名,支路选择三级保护名录中的地名命名(图3)。
城市空间由实体空间和认知空间组成,地名属于认知空间形成的重要元素之一,具有位置关系、情感寄托的综合特征。K.Lynch 的城市意象研究,将城市意象分为地标、节点、路径、区域、边界五个要素,绘制城市意象图,体现了城市居民对城市实体空间的头脑处理过程。霍婷婷、王茂军通过调查居民地名的认知率研究了北京城市认知空间结构。
大兴新城地名规划中根据地名发展特征,将城市意象五个要素引入地名设计过程,转化为地名意象五个要素。首先,铁路、五环路、六环路和京开高速路将新城分割成九个部分,可以作为地名边界。其次,确定新城地名文化特征的区域要素,选取新城中认知率较高的历史地名,设计片区名称。芦城为西汉阴乡县旧址,代表附近区域汉代旧县的文化特征;北臧村为元代居民点,代表附近区域元代村落的文化特征;天宫院为金代皇帝狩猎驻跸点,具有金代旧城文化特征;黄村在明清时期为北京的南路知厅治所,为明清城属;西红门、团河属于清代的南苑,具有皇家园林文化特征。
地名意象的地标一般为大型公共建筑名称,如黄村火车站,作为地铁4号线的站名同时具备了地标和节点的功能(图4)。地名认知的路径,即道路名称,因为居民对新地名认同度比较低,而更习惯使用历史地名,所以采用“坐标轴”命名形式,进行地名设计。横向道路为历史地名,通名为路,纵向道路为新地名,通名为街。这样新老地名有序交织,便于居民的认知定位。
通州新城和大兴新城地名规划是自上而下的方式,即通过专家、政府角度进行规划,没有充分考虑居民的诉求。平谷新城地名规划中,尝试采用自下而上方式,在调研居民地名认知的基础上进行地名设计。
通过问卷调查和半结构访谈,对平谷新城居民进行地名认知调研。调研时间自2012年3 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45份,回收有效率97%。问卷设置3项一级指标:平谷现有地名的认知、平谷新城地名诉求和地名命名方式;设置19项二级指标,以李克特量表形式进行问题设计(表3)。
受访者男性占42.8%,女性占57.2%;年龄结构,41.4%的人集中在31~40岁,33.8%的人集中在18~31岁;本地出生的居民有128人,占 88.3%;月均收入3000~5000元的受访者最多为69人,占47.6%。
受访者教育水平大部分集中在本科或大专学历,有94人占64.8%;受访者职业分布中,在合资、外企工作的人最多,有58人,占 40.0%,而在党政干部、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工的受访者相对均衡,分别为26人(17.9%)、19人(13.1%)和18人(12.4%)。
本文采用SPSS18.0统计软件,对调研数据进行因子分析,利用主成份法提取主因子,KMO 统计量值和巴特勒球形值通过检验。首先,按照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提取6个主成份因子。其次,以方差极大正交旋转对主成份因子载荷矩阵进行旋转,得到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表4)。一般情况下,某个指标在某个因子上的载荷值大于0.4,或这一指标某个因子上的载荷值是其他载荷值的2倍以上,就能够归入这个因子中。
根据因子分析的结果,将19个地名认知指标重新调整归纳为6项指标(表5),在地名规划中需要首先考虑继承平谷城区现有地名的优良特征,并充分保护和利用地名文化遗产。新地名设计时,要保证地名的整体性和清晰的读音,减轻记忆负担。关于地名的命名方式,首先选择以方位序列的命名方式,少量地名以数字序列方式进行命名。
(1)研究的局限和问题。关于地名的研究涉及多个学科,本文主要以历史地理学为理论,在分析区域地名演变与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地名规划的探讨,有待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地名是城镇居民认同空间,现有的地名规划基本上都是“自上而下”的方式,忽略了居民的诉求。平谷新城地名规划尝试“自下而上”的方式,考虑居民的地名认知情况,下一步将扩大调查的样本数量,增加居民参与的广泛度和深度。
(2)地名规划的困境。在管理体制方面,管理地名的机构,除了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城市在规划部门外,基本上都在民政部门,而且大都与其他机构裁并,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共享的障碍。此外,地名规划过程中还需要良好的公共决策机制,如何增强居民的参与度,以减少“行政意志”的影响。在法规方面,关于地名管理方面的法规有《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1986年)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政部,1996年),已不能涵盖地名规划的相关事务,规范地名规划的管理法规亟需出台。
(3)地名规划的未来。地名规划与城乡规划关系密切,应作为城乡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可分为地名总体规划、地名详细规划等,根据城市地理、历史、经济、社会习俗和城市性质、发展方向等,规划具有地域特色的地名体系。地名规划在满足快速城市化对地名需求的同时,又保护地名文化遗产,维持城市特色文化城市与居民文化归属感。将来可与社区管理、物流、公共安全、消防等其他公共资源建立统一数据库,提供高效的城市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