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8月23日发布的《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不断强化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能力,稳妥做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不断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4月30日,A股市场共有535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主板3195家、创业板1340家、科创板571家、北交所248家,实现盈利的上市公司4228家、发生亏损的1126家。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209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法表示意见29家、保留意见85家、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95家。
《报告》指出,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所得税、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或财务信息披露错误。
具体来看,收入相关问题包括未恰当识别履约义务并计量收入;对适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理解不正确,如未能恰当判断客户是否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未能恰当判断是否具有合格收款权;对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判断不正确;项目设施建设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业务经济实质;未恰当判断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质量保证会计处理不正确。
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相关问题包括附回售权股权投资的分类不正确;企业合并认定不正确;企业合并中的业绩补偿条款会计处理不恰当;未恰当确定合并范围;处置子公司会计处理不正确。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相关问题包括永续型融资工具分类不正确;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分类不恰当;逾期借款的后续计量不正确;未恰当计量流通股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不恰当。
资产减值相关问题包括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不恰当,包括未恰当考虑应收租赁保证金可抵扣租金的合同权利,错误地考虑了不属于合同条款组成部分的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计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错误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损失,未恰当划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未能恰当计提已逾期的长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等;存货跌价准备的计量不正确;资产组的确定或变更不正确等。
针对上述问题,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梳理审阅发现的上市公司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并按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处理。二是就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组织召开年度会计监管协调会,统一监管口径。三是密切跟踪市场热点难点会计处理问题,继续以案例解析等形式加强实践指导,提升资本市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证监会强调,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改正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误,稳妥做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