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0-13 22:44:22

  为认真贯彻落实《鸡西市委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工作的意见》(鸡发〔2014〕6号),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努力推进全民创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围绕全民创业工作总体目标,从平台建设、典型选树、项目征集、资金扶持、能力提升、实体培育等方面入手,组织实施全民创业“十百千万工程”,即:到2015年底,打造覆盖城乡的10大创业示范基地,选树培育100名带动作用明显的创业典型,开发征集创业项目1000个,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00万,开展创业、技能培训1万人,新增创业实体1万个,助推“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企业创大业”,实现全民创业。

  1.建立创业示范基地。市本级以大学生创业群体为重点,在金洲大厦建立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鸡冠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在泛华创业大厦建立鸡冠区创业孵化基地;黑龙江工业学院以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为重点,在校园内建立雏鹰创业孵化基地和书画人才创业实训基地;黑龙江技师学院以培养高技能人才自主创业为重点,在校内的实训大厦建立技能人才创业实训基地。其他县(市)、区围绕各自创业重点人群,结合本地实际,各建设一个有独立场地的创业示范基地,配备必要的创业公共设施设备,免费供创业者使用,努力使创业示范基地成为创业者创业成才的“摇篮”(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技师学院、县(市)区政府)。

  2.完善两大服务体系。一是完善创业培训服务体系。依托现有培训资源,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创业培训,面向全市有创业意愿的群众开展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创业培训。发挥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技师学院在创业培训上的领军作用,共享人力和教学资源,在基地内开展创业培训、实训和孵化,努力提升创业综合能力。二是完善创业审批服务体系。在创业示范基地内,整合人社、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职能,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争取各项创业审批全部进入基地,提供“一条龙”精细化创业服务(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强化三大服务功能。一是强化创业专家指导功能。优化创业专家志愿团人员结构,聘请职能部门人员、专家学者、成功创业典型组成创业专家咨询队伍,为创业者提供有针对性的财务、法律、政策、信息等服务,创业专家志愿团规模达到50人。采取日常坐诊、集中会诊、上门出诊和结对帮扶指导等形式,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和开业指导等无偿服务。二是强化创业政策扶持功能。加快我市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整合多项优惠政策和服务,对进入基地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免场地使用费,以及创业培训、社会保险和见习补贴政策支持;在初始创业、企业发展和成熟壮大阶段,分别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创扶基金等政策扶持。三是强化创业信息发布功能。创建鸡西全民创业网站,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融资、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创业会诊、成果展示等全方位信息资讯和即时服务,并将全民创业网与鸡西政府网、鸡西先锋网、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等网站进行链接。依托全民创业网站,推出全民创业网站手机版,让广大创业者随时随地掌握创业资讯。同时,开通创业培训网上预申请、预审批(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开展创业典型评选。县(市)、区要立足实际,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在各行各业中选择一批具有一定基础的民营企业家和一批创业意识强、带动就业好、创造利税多、带领群众致富的创业者,并帮助其不断发展壮大,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2015年,共评选出100名创业典型(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县(市)区政府)。

  2.大力宣传创业典型。在鸡西广播电台、鸡西电视台开设“全民创业在行动”专栏,在全民创业网、鸡西政府网等门户网站和《鸡西日报》,以“创业在鸡西•我是创业人”为主题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创业典型的创业历程、创业经验和创业成果(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传媒集团、县(市)区政府)。

  3.成立创业典型联盟。将各行业、各地区的创业典型联合起来,通过组织联谊会、恳谈会、学习交流会、实地考察等活动,促进创业典型之间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互帮互助、互利共赢。组织创业典型、专家学者深入大中专院校、企业、社区巡回演讲,为创业典型与外界学习沟通创造条件,开阔创业视野,提升创业能力(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县(市)区政府)。

  建立全市统一的创业项目资源库。坚持以发展主导工业为导向谋划开发创业项目,重点围绕实施工业“双轮驱动”战略,以煤炭、机械制造、石墨、绿色食品等优势产业为重点,积极开发支柱产业配套服务项目150个;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导向开发创业项目,围绕实施农业“两大战略转变”,在绿色食品、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及农产品仓储、物流、销售、加工,农机销售、维修、农业服务等方面开发创业项目200个;坚持发展家庭服务业为导向开发创业项目,围绕家政服务、社会养老、健康服务、社区照料、病患陪护、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服务、社区服务等方面开发创业项目100个;坚持以发展商贸服务业为导向开发创业项目,将特色餐饮、旅馆、零售业、物流业、商业连锁店、租赁服务业及其他新兴行业作为重点开发领域,通过与优势企业、名牌产品进行引联挂靠,延伸一批加工型项目,推介适合创业者或自主经营的小型创业项目400个;坚持以发展文化旅游业为导向开发创业项目,深度挖掘文化旅游内涵,提升旅游综合服务能力,开发“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创业项目150个。通过创业网站、新闻媒体、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推介200个精品创业项目(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农机总站、市水产总站、县(市)区政府)。

  1.搭建小额担保贷款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扩大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建立完善担保基金补充机制,不断增加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投入。创新小额担保贷款品种,大力开发大学生、农民工、妇女、青年创业担保产品,增强小额担保贷款融资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进一步缩短贷款办理时限,围绕贷款申请受理、担保措施核查、项目实地评估等多个环节,实行人社部门、财政担保部门和金融部门三方快速协调办理,确保小额担保贷款融资一周内办结。适当放松小额担保贷款风险管控,保障符合条件的申请项目应贷尽贷、贷满贷足。2015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争突破4000万元(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搭建创业项目与金融部门对接平台。每半年组织1次创业项目与金融部门对接活动。通过走访调研、媒体宣传等方式,深入了解创业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征集需要资金扶持的创业项目。有效整合工行、建行、农行、中行等金融部门资源,面向创业项目、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融资需求,全面推介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促进创业项目与金融部门双向选择、顺畅对接。认真做好贷前调查,确保金融扶持资金安全。2015年,推动实现金融部门扶持创业项目100个(牵头部门:市金融办;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鸡西市中心支行)。

  3.搭建创扶基金扶持平台。主要采取创业无息借款、项目无偿资助、创业成功奖励三种方式,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降低申请门槛、放宽申请条件、延长还款期限、缩短办事时限、增加受理次数,不断扩大创扶基金的扶持效应和普惠面(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一是支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独立创业。充分发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才能和智慧,引导和鼓励其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经济实体,成立私营公司,在创业中实现就业,在创业中实现自身价值。2015年,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技能培训5000人,新增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500人(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府、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技师学院)。

  二是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谋生创业。实行“点单式”培训,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参加各类就业和创业培训,利用已经掌握的专业技术和创业技能,自立更生、自食其力,自主创业。2015年,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技能培训3000人,新增下岗失业人员创业5000人(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府)。

  三是支持农民致富创业。围绕实施农业“两个战略转变”,鼓励农民通过开展规模种植、特色养殖、商贸餐饮、农副产品流通及深加工等创业,大力发展加工、养殖、修理、运输、餐饮等创业项目及各类涉农企业,发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利用资金、技术和经营理念等优势和专长,投资创业,带头致富。鼓励扶持农村干部、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015年,开展农民创业、技能培训1500人,新增农民创业3000人(牵头部门:市农委;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府)。

  四是支持复退军人转岗创业。大力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积极引导复退军人由安置就业向市场创业转变,通过政策扶持实现自主创业。2015年,开展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创业、技能培训100人,新增创业20人(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府)。

  五是支持专业技术人员领办创业。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发挥特长,领办创办企业。2015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培训50人,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创业300人(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府)。

  六是支持残疾人自立创业。充分挖掘残疾人自我开发、自我创造潜能,加大帮扶力度,支持残疾人自觉投入到创业活动中,通过创业走上富裕之路。2015年,开展残疾人创业、技能培训50人,新增残疾人创业100人(牵头部门:市残联;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府)。

  七是支持外埠人员赴鸡西创业。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和沿边区位优势,鼓励吸引域外各类优秀人才到鸡西投资创业。积极鼓励扶持外来务工人员先务工赚钱,再投资创业。2015年,外埠人员投资创业超过500人(牵头部门:市经合局;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府)。

  八是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创业。扶持个体工商户扩大生产规模,拓宽从业领域,通过联合、兼并的方式组建中小企业,全面壮大中小企业阵容。2015年,开展针对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的创业和管理培训300人,新增注册中小企业580户(牵头部门:市工信委、市工商局;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府)。

  一是开展“一对一”帮扶创业活动。主要针对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和残疾人,围绕精选一批创业项目,协调一处经营场地,帮办一笔政策性贷款,落实一系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等内容,进行“一对一”的定点式帮扶创业(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残联,县(市)区政府)。

  二是开展“手牵手”服务创业活动。主要针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社会有志青年,通过系统提供培训、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创业服务,引导广大青年实现梦想,激情创业(牵头部门:团市委;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府)。

  三是开展“心连心”致富创业活动。主要针对域内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大力开辟农民工创业基地,帮助农民工利用自身特长回乡创业、利用自有技术转移创业(牵头部门:市农委;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府)。

  四是开展“巾帼建功”创业活动。主要针对女大学生创业,积极引导女企业家进校园,发挥女企业家导师的领培作用,为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牵头部门:市妇联;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府)。

  五是开展“英才领航”创业活动。主要针对科技人员创业,大力扶持科技人员发挥自身优势,创办各类高新技术企业,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责任部门:县(市)区政府)。

  为加强对全民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全民创业工作重大事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

  全民创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将全民创业工作与本部门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围绕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完善扶持政策、加快平台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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