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好水好水孕育出众多好食品。10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工信厅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关于开展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据《通知》精神,符合条件的拥有食品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企业或单位的产区均可提出申请。
地方特色食品是指以特定地域为主要生产区域,产品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与其生产区域的资源禀赋、加工工艺、饮食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在消费者认知中已形成其与生产区域间存在直观映射关系的食品产品。
根据《通知》要求,地方特色食品应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国家标准中“13农副食品加工业”“14食品制造业”和“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3个大类范围内,一般应具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由制造业企业通过工业化工艺流程生产,不包括现制现售的即食餐饮类产品。
传统优势食品产区是指以地方特色食品为主导产品的企业分布相对集中、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该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传统、相对全国其他地区在该特色食品产品生产及特色食品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特定地域范围。
符合以上条件的食品产业,同时还要具备传统优势、鲜明的地域特色、领先的规模、完善的制度、较完整的产业链、健全的产区建设政策体系。传统优势中明确要求,生产历史或食用传统一般在30年以上,特别鼓励拥有食品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企业或单位的产区提出申请。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委托的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可向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24年申请和推荐工作已启动,每个省份每年推荐不超过3个,推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