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西街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开展“三洗六见一红旗”活动切实改善和提升城市综合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办发〔2018〕14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好新市西街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次新市西街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程位于晋城市主城区西北片区,范围东起泽州路,西至西环路,全长约3.4公里,道路红线米。两侧用地主要由商业、商住、行政办公、广场为主,建筑功能主要为零售商业、商业综合体、居住、办公、KTV、家俱建材等,两侧建筑(构筑)物总数89处,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20处,条管单位1处,私有产权单位59处,违法、私搭乱建建筑共9处;墙体整治面积约37445平方米,新增广告面积约6660平方米。
经过现状踏勘调研,将现状建筑按其建筑年限、建筑结构和建筑外貌划分为四类:
一类建筑是指建筑质量好,多为2000年以后建造的多层或高层建筑,外立面较整洁美观;
二类建筑是指建筑质量较好,多为90年代以前建造的多层商业、办公或住宅建筑,外立面有污物或局部破损,广告较杂乱;
三类建筑是指建筑质量比较差,为砖木结构的低层建筑,广告杂乱,建筑外立面多被广告覆盖;
现状沿街建筑立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一、二层小商铺广告杂乱;2.部分建筑外墙面年久失修,破损严重;3.空调机位随意摆放,影响建筑外立面美观;4.部分建筑外立面污物覆盖。
通过沿街立面整治提升,结合新市西街道路改造工程,使新市西街焕然一新,进一步提升街区商业氛围,为市民提供秩序井然的购物环境和良好的城市空间体验,重拾老城记忆,提升城市整体新形象。
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将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向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利民行动延伸,解决由于建筑老旧或广告设置无序造成的街道生活环境品质低下的问题,形成市民认同、有归属感的商业街道氛围。
遵循统一性原则,建筑色彩、建筑风格、建筑立面材质符合街道整体形象的定位要求。
结合老城改造的基本要求,对老街区的历史性建筑元素和符号予以延续,恢复建筑的原有面貌,使街区的历史文化气息得到延续。
保持建筑的可持续性,避免对建筑的通风与采光造成影响,使用环保墙面材料,实现低碳可持续的提升改造。
避免对建筑原有主体的变动,尽量避免影响到原建筑内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考虑实施的经济性,避免铺张浪费,节约成本开支。
根据对现状建筑色彩的提炼分析,得出整个街区的主色调和辅助色,作为指导建筑色彩设计的参考,并遵照以下基本要求:
根据统计现状建筑的主色调和辅助色在街区的分布情况,进行由点到面的色彩设计。
对于一些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建筑,色彩设计时除保持建筑的主色调外,对其相邻建筑也尽量做到色调的统一。
在保持整个街区色彩和谐的基础上,为突出商业街区的色彩多元性,对一些特殊使用功能建筑(如旅馆、专卖店等)尽量保持原有建筑色彩的特色,作为整个街区色彩的点缀。
1. 低层建筑(1-2层)或21层以上不宜在建筑屋顶设置广告,3层建筑屋顶广告高度不宜超过3米,4-8层不宜超过6米,9-20层不宜超过8米;
2. 广告设施外表面不得超出母体建筑物屋顶四周边线.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宜采用镂空面板,不得对建筑物结构构成威胁,应由建筑安全检测机构进行建筑结构安全检测。
1. 广告设施宽度应与墙面协调,四周不得超出墙面外轮廓线。垂直方向突出墙面距离不宜大于0.5米;
2. 贴附于墙面的单个广告面积(除广告幕布外),在商业区域内宜小于100m,且同一面墙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宜大于该墙面积的30%。
3. 广告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 设置在实体围墙上的广告突出墙面的距离应小于0.1米,高度不得超出围墙高度,宽度应小于国墙柱墩之间的实墙面;
广告招牌色彩应提炼、保留、发扬传统特色招牌的色彩;应统一规划广告牌、标识的色彩,用色需与广告牌所在建筑的色彩在色相上相协调,允许适当提升明度与纯度,增加标识和宣传作用:整条街的广告店招,要求形成色相上的协调渐变,形成色彩上的韵律变化,避免突兀和杂乱。
对外墙面采用石材、铝板、真石漆等高档装饰材料的建筑进行外立面清洗,即可恢复建筑原貌。(约32处)(二)广告位整理:
对建筑顶部、墙体、门头等影响街区风貌的广告位整理或清除,提升商业广告品质。(约62处)(三)外墙粉刷:
对建筑外立面粘贴瓷砖、马赛克且破损、脱落严重的建筑,外墙涂料陈旧,按方案重新进行粉刷。(约48处)(四)空调位整理:
对室外空调主机位随意挂放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采用统一格栅设计恢复建筑立面的井然有序。(五)拆除或统一窗户防盗网:
拆除影响建筑整体美观的防盗网,对必须设置的调整为户内隐形防盗网或统一材质、样式。(六)更换门窗:
对建筑顶部、墙面影响建筑立面效果的建筑构件进行清除。(八)拆除违法建筑:
新市西街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提升的资金筹措按照沿街建筑所属单位性质分为三种情况:
1. 各直属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建筑物整治提升资金由财政承担或从维修基金中解决;
3. 个人、私营企业的建筑物整治提升资金先由产权单位筹集并实施,随后政府以奖代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整治工作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各责任单位要立即组织,抓紧落实,按照整治提升设计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整治任务。清洗或规范广告的建筑涉及单位以及需进行粉刷、整修美化的建筑涉及单位原则上要在9 月1日前完成。
按照“整治完成一幢验收一幢”的原则,区住建局将会同市规划局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按照“政府组织、统一设计、业主落实、社会共享”的原则,各产权单位是本次建筑立面整治提升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
1. 区住建局牵头负责此次新市西街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各相关办事处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市建筑设计院设计图纸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负责协调市规划局确定设计方案及组织验收等工作。
2. 各相关办事处为此次立面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新市西街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作。
3. 区派驻各执法大队负责对沿街两侧违章建筑的拆除、户外广告的规范整理、围墙(挡)的设置,同时配合各相关办事处督促推进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作。
4. 区爱卫办负责配合相关办事处督促道路两侧有墙面清洗任务的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作。
6. 此次立面整治提升工作具体技术指导为:晋城市建筑设计院建筑方案规划设计所负责人郭浩,联系电线
(一)强化领导,高度重视。区政府决定成立整治提升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整治提升工作必一运动。
整治提升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必一运动,要切实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电台、广播、报纸、自媒体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层层发动,有序推进整治提升工作,打造出可以展现美丽晋城形象的精品街道。
(三)加强督导,强化指导。区整治提升工作领导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整治提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整治提升工作全过程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整治提升工作圆满完成。
《新市西街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开展“三洗六见一红旗”活动切实改善和提升城市综合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办发〔2018〕14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好新市西街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次新市西街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程位于晋城市主城区西北片区,范围东起泽州路,西至西环路,全长约3.4公里,道路红线米。
两侧用地主要由商业、商住、行政办公、广场为主,建筑功能主要为零售商业、商业综合体、居住、办公、KTV、家俱建材等,两侧建筑(构筑)物总数89处,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20处,条管单位1处,私有产权单位59处,违法、私搭乱建建筑共9处;墙体整治面积约37445平方米,新增广告面积约6660平方米。
经过现状踏勘调研,将现状建筑按其建筑年限、建筑结构和建筑外貌划分为四类:一类建筑是指建筑质量好,多为2000年以后建造的多层或高层建筑,外立面较整洁美观;
二类建筑是指建筑质量较好,多为90年代以前建造的多层商业、办公或住宅建筑,外立面有污物或局部破损,广告较杂乱;
三类建筑是指建筑质量比较差,为砖木结构的低层建筑,广告杂乱,建筑外立面多被广告覆盖;
根据对现状建筑色彩的提炼分析,得出整个街区的主色调和辅助色,作为指导建筑色彩设计的参考,并遵照以下基本要求:
2. 广告设施外表面不得超出母体建筑物屋顶四周边线.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宜采用镂空面板,不得对建筑物结构构成威胁,应由建筑安全检测机构进行建筑结构安全检测。
3. 广告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广告招牌色彩应提炼、保留、发扬传统特色招牌的色彩;应统一规划广告牌、标识的色彩,用色需与广告牌所在建筑的色彩在色相上相协调,允许适当提升明度与纯度,增加标识和宣传作用:整条街的广告店招,要求形成色相上的协调渐变,形成色彩上的韵律变化,避免突兀和杂乱。
对建筑顶部、墙体、门头等影响街区风貌的广告位整理或清除,提升商业广告品质。(约62处)(三)外墙粉刷:
对建筑外立面粘贴瓷砖、马赛克且破损、脱落严重的建筑,外墙涂料陈旧,按方案重新进行粉刷。(约48处)(四)空调位整理:
对室外空调主机位随意挂放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采用统一格栅设计恢复建筑立面的井然有序。(五)拆除或统一窗户防盗网:
拆除影响建筑整体美观的防盗网,对必须设置的调整为户内隐形防盗网或统一材质、样式。(六)更换门窗:
对建筑顶部、墙面影响建筑立面效果的建筑构件进行清除。(八)拆除违法建筑:
新市西街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提升的资金筹措按照沿街建筑所属单位性质分为三种情况:
3. 个人、私营企业的建筑物整治提升资金先由产权单位筹集并实施,随后政府以奖代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按照“政府组织、统一设计、业主落实、社会共享”的原则,各产权单位是本次建筑立面整治提升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
3. 区派驻各执法大队负责对沿街两侧违章建筑的拆除、户外广告的规范整理、围墙(挡)的设置,同时配合各相关办事处督促推进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作。
4. 区爱卫办负责配合相关办事处督促道路两侧有墙面清洗任务的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作。
6. 此次立面整治提升工作具体技术指导为:晋城市建筑设计院建筑方案规划设计所负责人郭浩,联系电线
整治提升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要切实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电台、广播、报纸、自媒体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层层发动,有序推进整治提升工作,打造出可以展现美丽晋城形象的精品街道。
区整治提升工作领导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整治提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整治提升工作全过程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整治提升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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